基本信息

日期:2021年7月7-13日

地点:线上平台

语言:英语(唯一语言)

主办方:中华人民共和国

组织方:中华人民共和国、UNESCO世界遗产中心、ICCROM-IUCN世界遗产领导力项目

合作方:ICOMOS

WHSMF2021主题

世界遗产治理——做好管理变化与延续性的准备

治理(governance)一词包含了决定对地方和景观行使权力和责任的方式、作出决策的方式,以及权利所有者和利益相关方——包括女性、青年、本土民族和地方社区——介入、参与该地方的使用和管理,并受其影响的方式的各种规范/规则(包括法律、习俗等)、制度和程序。

遗产地管理者的工作是实现在保护遗产价值、改进遗产管理系统并使之适应新环境,以及保证遗产地为与之相关的人和更宏观的社会带来利益等方面的良好结果。

为达到上述结果,遗产地管理需要在适宜、公平和包容的治理安排(governance arrangement)中进行。治理安排是实现管理的正式、传统和非正式、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决策框架。合法性、透明性、责任、对法律(法制)的尊重和适应变化的能力等因素,都体现出治理的水平。治理安排应包括与遗产地相关的人的纳入和参与,包括拥有与该地相关的特定权利的人。从最广义的角度看,治理关注的是维持各种经济和社会目标之间,以及个体与集体目标之间的平衡。治理框架的建立是为了促进资源的高效使用,同时需要对这些资源的保护负责。其目标是尽可能地将个体、遗产和社会的各种利益紧密结合起来。

作为世界遗产治理更宏观框架的一部分,遗产地管理者对治理安排的充分理解,以及为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推广改进世界遗产地管理的积极参与措施,均是至关重要的。

分议题

• 《世界遗产公约》与工作程序;

• 世界遗产管理与可用工具;

• 管理体系、规划和治理安排/机制——理解框架与遗产地管理者在其中的职责;

• 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与做好应变的准备——渐进性、突发性、经济、社会和发展的变化;

• 参与应变准备的人员与方式——利益相关方、权利所有者、社区参与。

论坛目标

2021年世界遗产地管理者论坛的主要目标是:

•推动世界遗产地管理者的国际合作,并通过以提高各缔约国关于此处遗产的意识为目标的各种活动和干预措施,协调全球有益于保存和保护人类历史遗产的行动;

• 构建一个定义、提高和推广关于全球遗产保护的原则、标准、研究、负责任的实践以及创新的国际网络;

•通过适当地指导协助遗产地管理者,发挥世界遗产及普遍性遗产的潜力,在尊重《世界遗产公约》保护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首要目标和使命的同时,提升《公约》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性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效力;

• 通过推行多种政策、策略、框架和工具,支持可持续旅游成为保护和管理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与自然遗产的重要手段,从而强化良好的(管理)环境;

• 使遗产地管理者直接面对世界遗产大会在保护状况报告议程中讨论的事项。

参会情况

论坛共有来自全球99个缔约国的55名代表参加。代表是从已提交保护状况报告,并将在第4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上作出决议的世界遗产地中选出的。来自自然、文化和混合遗产地的管理者在选出后行使完全代表权。

世界遗产地管理者论坛声明
组织背景

《世界遗产公约》规定了缔约国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的责任。尽管完好保护的适宜条件通常总是在国家层面提供的,与将遗产地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相关的大部分责任经常是在特定遗产地本身的层面实现的,而这会在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参与下达到最佳效果。他们对《公约》的认识以及对世界遗产体系的理解,对突出普遍价值的保护具有重大影响。在每个利益相关者群体内部,遗产地管理团队通常是监督和领导针对具体遗产地的管理决策的关键责任承担者,即本说明中所称的世界遗产的“遗产地管理者“。

根据所涉及的遗产类型,遗产地管理者可有截然不同的实际情况——来自公共部门或私人领域、遗产或非遗产组织等。他们通常是在确保《公约》实施中发挥最关键作用的团队。遗产地管理者会使国际遗产界的预期和要求与其所涉及的特定遗产地的需求和潜力相协调。他们的作用不仅是在相关政策与实地工作之间传达和沟通的渠道,也是在提升治理、改善环境和创新管理机制的过程中智慧和力量的源泉。

世界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的保护水平与其保护状态,在世界遗产中心和咨询机构(ICCROM、ICOMOS和IUCN)的支持下,通过“反应性监测“和”定期报告“等方式,由世界遗产委员会进行监测。反应性监测是在某一时刻对某一情况作出的反应,需要从相关缔约国收集数据、派出反应性监测工作组进行现场考察,并由世界遗产中心和咨询机构起草保护状况报告(SOC)。这些报告随后将在每年的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上进行审议,所通过的决议将发予相关缔约国进行实施。实施上述要求的责任主要在遗产地管理者身上。然而,他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没有,或仅是有限地直接参与相关建议的信息交流和内容编写。这些建议随后交予他们手中,而在缺乏对此决策过程的统一理解的情况下,遗产地管理者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支撑去实施它们,或是帮助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世界遗产工作,从而实现统一的目标。

为遗产地管理团队提供充足的能力建设机会,将使《公约》充分发挥其作为保护世界遗产以及普遍性遗产的工具和助推器的潜能。与此同时,未来对世界遗产决策程序的改进必须建立在与世界遗产日常管理者更充分的互动的基础上,并与之建立良好的响应关系。在世界遗产体系的程序核心及其外部组成之间应当建立更有力的联系——从事保护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持续性工作的实地工作者是《公约》的实际表达。

在这一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第4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扩大会议的主办国,将全力组织第四届世界遗产管理者论坛,探讨“世界遗产治理——做好管理变化与延续性的准备”的主题,并使来自各个世界遗产地的代表与处于世界遗产各个程序核心的人团结在一起。

先后于波兰(克拉科夫,2017年)、巴林(麦纳麦、2018年)和阿塞拜疆(巴库,2019年)举办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届遗产地管理者论坛参会代表的声明见:2017年|2018年|2019年

主办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组织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遗产中心

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CCROM-IUCN)世界遗产领导力项目

合作方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